宝钛集团召开冯新柱案件警示教育及《监察法》培训会
作者:宝钛集团纪委办    时间:2018-07-06    点击量: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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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钛集团召开冯新柱案件警示教育及《监察法》培训会

 

按照陕西有色集团党委、纪委要求,宝钛集团党委、纪委于628日下午在宝钛宾馆学术报告厅组织召开了冯新柱案件警示教育及《监察法》培训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文生,总经理雷让岐及所有在家的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行政助理近200人参加了会议。纪委副书记任治忠主持了会议。

会上,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王建超首先传达了陕西有色集团党委下发的《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接着,按照文件要求,王建超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12日在四川成都市主持召开的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随后,公司特邀的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综合室主任张海涛为大家作了《监察法》培训。张海涛从解决“四个”问题、认清“九大”变化、牢记“三从”信仰、做好“八个”方面、坚持“五慎”原则等五个方面对《监察法》进行了解读。讲座“四九三八五”脉络清晰,再加上结合生动的案例和多年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使整个讲座生动有趣、通俗易懂。参加培训的干部都听得认真投入、津津有味,对《监察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也更加增强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正确行使公权的观念和意识。(纪委办